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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9-03-3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                               被保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丁                         联系电话:010- 6622 9261
保荐代表人:杨志伟                       联系电话:021- 2032 863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 号)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公开发行 9,87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价格为 7.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0,281.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5,764.01 万元后,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517.51 万元。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文轩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华文轩进行持续督导。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
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进
        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新华文轩签订了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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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 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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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3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 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了
       工作。                           新华文轩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未发生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4     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规事项。
       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或相关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当事人无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
       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况。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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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 出的各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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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诺,2018 年度新华文轩及其董事、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或
                                        违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完善并执行公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董事、监
 7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公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司治理制度,2018 年度公司治理制
       为规范等。                       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完善并执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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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 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公司
       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内控制度,2018 年度公司内控制度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得到了有效执行。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完善并执行信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息披露制度,并通过事前把关、事
       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后审阅的方式确认相关披露文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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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法合规。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
10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
       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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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及相关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当事人未发生该等情况。
12     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3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及控股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13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 承诺的情形。
       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 上 市公司的报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未发生
       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该等情况。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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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未发生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该等情况。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 存在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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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16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
       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保荐代表人已对公司进行了

                                    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2018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经核查,2018 年度新华文轩未发生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 该等情况。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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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
        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
        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和《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新华文
轩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 A 股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
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
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等。具体信息披露文件情况如下: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18/12/19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9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向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屋及成都皇鹏物
2018/12/19
               业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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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向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屋及成都皇鹏物
2018/12/19
             业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12/18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2018/12/06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
2018/12/06
             函的回复
2018/12/04   H 股公告
2018/11/02   H 股公告
2018/10/27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7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关于继续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2018/10/27   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18/10/12   H 股公告
2018/10/09   H 股公告
2018/09/22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2018/09/20   H 股公告
2018/09/06   H 股公告
2018/08/29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08/29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9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18/08/29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8/29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18/08/29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9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4   H 股公告
2018/08/04   H 股公告
2018/07/27   H 股公告
2018/07/25   关于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2018/07/06   H 股公告
2018/06/08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6/02   H 股公告
2018/05/31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6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18/05/31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05/15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2018/05/08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18/05/05   H 股公告
2018/05/05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文件
2018/05/03   H 股公告
2018/04/28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8   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18/04/28   H 股公告
2018/04/18   H 股公告
2018/04/13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2018/04/05   H 股公告
2018/04/04   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报
2018/03/31
             告书
2018/03/30   H 股公告
2018/03/29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03/29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8/03/29   关于 2017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18/03/29
             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9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9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9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03/29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18/03/2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7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18/03/29   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18/03/29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03/2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8/03/20   H 股公告
2018/03/27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5   H 股公告
2018/03/02   H 股公告
2018/02/03   H 股公告
2018/01/12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H 股公告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新华文轩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8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丁                          杨志伟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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