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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125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与嘉兴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燃气”)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所涉及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与嘉兴燃气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双方业务实
际开展情况而做出,所涉及交易系本公司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
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为43,002.24万元,其中公司与嘉兴燃气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0,000.00万
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福莱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将公司与嘉兴燃气在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20,000.00万元调
整为35,000.00万元。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与嘉兴燃气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
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与嘉兴燃气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预测调整,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业务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调整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进行调整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11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类                2021 年原
               关联人                 月实际发生     调整金额    调整后预     调整原因
    别                    预计金额
                                           金额                   计金额

                                                                             因天然气价

接受关联方                                                                   格的上涨,

提供的天然   嘉兴燃气     20,000.00    32,626.68     15,000.00   35,000.00   以及公司对

气供应服务                                                                   天然气需求

                                                                             量的增加。

    注:上表数据均为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最终关联交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定的数据为

    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03 月 1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784.4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连清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 3 幢五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储存、运输、灌装;管道天然气、
    管道液化石油气的开发、设计、施工、安装;天然气及液化气的相关配件的销售。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浙江泰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枫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徐松强先生、徐华女士合计持有 25.42%股份,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 23.76%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嘉兴燃气总资产 17.15 亿元,净
    资产 7.54 亿元,营业收入 12.74 亿元,净利润 0.93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但任嘉兴燃气的非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10.1.5、10.1.6 规定,嘉兴燃气视同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接受嘉兴燃气提供的燃气供应服务,双方是根据市场价格,遵循公平、
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基于双方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而做出,所涉及交易系本公司与关联
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开展,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标准为基础确定。
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福莱特调整与嘉兴燃气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
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
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福莱特调整与嘉兴燃气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