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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对外担保公告2020-05-08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 2020-03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 1: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

       利”);

       被担保人名称 2:Florens Maritime Limited(以下简称“FML”)。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 东方

富利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邮

储虹口”)申请 0.55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通过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申请开立

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被担保人2 FML向 DBS Bank Ltd., Hong Kong

Branch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香港”)申

请 1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 1 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 2.65 亿
美元;对被担保人 2 FML 的担保余额为 4 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富利拟向邮储虹口申请 0.55 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

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FML 拟向星展香港申请 1 亿美元流动

资金借款,本公司通过向农行上海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 FML 提供

担保。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一年内,

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 1 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 4 亿美元的担保,为

被担保人 2 FML 提供余额不超过 5 亿美元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1: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 亿元港币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11.97
亿美元,净资产为 2.69 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97 亿美元,负债
总额为 9.28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77.50%;2019 年营业收入为 0.53
亿美元,净利润为 0.19 亿美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56 亿
美元,净资产 2.73 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 4.64 亿美元,负债总额为
9.82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78.23%;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16
亿美元,净利润为 0.06 亿美元。



被担保人 2:

1.名称:FML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4.主要负责人:苏毅刚
5.注册资本:美元 12,000.00

6.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20亿美元,

净资产为6.14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6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1.06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4.30%;2019年营业收入为1.35亿美元,净利

润为0.01亿美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40 亿

美元,净资产为 6.18 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70 亿美元,负债总

额为 11.21 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 64.46%;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

为 0.36 亿美元,净利润为 0.04 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邮储虹口申

请 0.55 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拟为东方富利的上述融资项目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FML 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星展香港申请 1

亿美元资金借款,本公司通过向农行上海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

FML 提供担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 2 项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
其平稳发展。本次担保均在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

额度内,且属于公司 100%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32.39 亿

美元和 96.19 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

约为 22.55%,净资产比例约为 134.60%。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30.95 亿美元和 87.82 亿元人

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 21.26%,净资

产比例约为 126.9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