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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可能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谢思敏、陈俊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