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正泰电器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1-02-02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21-00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海宁正泰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正泰”)、南昌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讯创”)、

南昌市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杭泰”)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 67,58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海宁正泰与国家开发银行浙

江省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南昌讯创和南昌杭泰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

了借款合同;上述借款金额合计为 67,580 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 4 家全资子公司就

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67,580 万元。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

90 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0-016、临 2020-023、临 2020-031 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 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86113J
    注册资本:938,508.105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10-16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687,161.59 万元;总负债 1,616,150.16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32,547.48 万元;净利润-13,124.63 万元。(未经审计)
    2、担保对象 2: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3502083466
    注册资本:70,21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08-07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582,998.72 万元;总负债 484,798.39 万元;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47,766.63 万元;净利润 11,429.12 万元。(未经审计)
    3、担保对象 3:南昌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7N8HP99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12-27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516.63 万元;总负债 2,412.12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61.14 万元;净利润 104.51 万元。(未经审计)
    4、担保对象 4:南昌市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MCMC0G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06-05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630.32 万元;总负债 3,589.33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3.92 万元;净利润 40.99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金额:67,580 万元
    (四)期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的担保保证合同期限

                                          2
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其他担保保证合同期限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业务范围:正泰新能源、海宁正泰、南昌讯创及南昌杭泰等 4 家全资子公司
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等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
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38,731.6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2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