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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现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陈俊先生、刘树浙

先生、谢思敏先生、朱信敏先生、王国荣先生,其中陈俊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

 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1、 2021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1 年 7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参与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1 年 8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2021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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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单位。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

项

     为做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和在商

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进场前与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部就重要会计问题

和重要审计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部本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1 年的工作计划,并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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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

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有效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

     三、 关联交易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

了一系列的工作。为确保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做出正确的决策,委员们会前对需要提请董事

会决策的事项预先作了充分的了解。通过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对会议资料的详细

介绍,确保会前了解议案情况,保证参与公司各项决策的有效性、准确性。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漏和陈述性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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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

进行全面的评估;

   3、加强对公司的财务指导,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的审计监督,维护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

计监督职能,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俊、刘树浙、谢思敏、朱信敏、王国荣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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