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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银保监会规定规范经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资
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
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与正泰财
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
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向正泰安能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向正泰安能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黄沈箭、彭溆、刘裕龙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