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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7-05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 1518 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由顾伟国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0 名。陈共炎董
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顾伟国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董
事会 11 名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吴国舫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业务
总监的议案》(吴国舫先生的简历附后,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吴国舫先生简历


    吴国舫,1971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吴先生 2000 年
7 月起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干部、副主任科员;
2002 年 5 月起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法规处干部、三级助理、副处长、处长,
综合处处长兼诚信建设处处长,兼任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一、二、三
届委员;2012 年 4 月起先后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三处处长、审核五处
处长;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挂职任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主任助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