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2018-07-19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8-0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审议银河国际向银河-联昌及其子公司银河-联昌证券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吴毓武独立董事投反对票。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丽泽商务区地块
联合投标建设经营性用房的议案》,施洵董事、刘丁平董事投弃权票。
2018 年 7 月 18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公司 1518 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董事会
11 名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审议银河国际向银河-联昌及其子公司银河-联昌证券提供贷款
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为了获得马来亚银行、大华银行和渣打银行香港分别提供的无抵押贷款额
度,同意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银河-联昌及其子公司银河-联昌证
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港币 77,660.39 万元,折合人民币 63,355.3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罗林、刘瑞中、王珍军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吴毓武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在目前国际局势不断变化
的情况下,以现有材料难以评估此项贷款担保产生的相关影响及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潜在财务损失。
2.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
钱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问题
的整改方案》。
3.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丽泽商务区地
块联合投标建设经营性用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设自持独栋经营性用房,预计面积约 4 万平方米,预估费用约
19.2 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参与该联合投
标建设项目相关后续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适
时向董事会汇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关联董事陈共炎先生回避表决。
施洵董事、刘丁平董事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参建经营性用房会
增大公司风控指标方面的压力,尚非公司当前经营走强的必备应急措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有关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通过《关于以现金等方式收购银河金控所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
股权意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刘丁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有关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另外,对于《关于审议向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与会董事
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支持材料,决定暂缓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