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关于全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8-07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源汇”)近日因营业信托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
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18)沪 74 民初 81 号)。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等规定,对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银河源汇与上海大涵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
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景龙(以下简称“四被告”)就银河源汇受让案外方
信托受益权签订了《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之合作协议》,约定就银河源汇受让
案外方持有的重庆信托-渝信增利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项下 B 类信托收益权事宜,四被告将分别按照约定承担在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
追加及补足、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等义务。
    由于四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银河源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
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受让款 218,069,052.05 元;2、判决四被告向银河源汇
支付以 218,069,052.05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起诉之日
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3、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四被告承担。
     此外,银河源汇已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四被告银行存款
 218,069,052.05 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偿债能力
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