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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或
“受信人”)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90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全
资子公司无锡京运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或“授信人”)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为了确保《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向光大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
保。
    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3、法定代表人:冯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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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 72,583.82 万元,负债总
额 40,928.3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9,289.90 万元),
净资产 31,655.4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6.39%;无锡京运通 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26,368.27 万元,净利润 3,573.2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 135,983.38 万元,负债总额
92,888.0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608.12 万
元),净资产 43,095.3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8.31%;无锡京运通 2021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119,989.44 万元,净利润 11,439.8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
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
费用。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
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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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
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
会同意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并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
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
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3.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0.2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3.26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0.27%,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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