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核查。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基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职国际具备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利民 赵 磊 江轩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