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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控: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28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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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二)10 时 00 分召开



二、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形式

三、 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



四、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五)



五、 会议地点: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78 号远洋大厦 6 楼多

     功能厅、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7 楼会议室同时召开



六、 大会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号                                                       A 股及 H 股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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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
    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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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债务和担

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结合市场和自身经营情况,拟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相关法规、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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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为此,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增加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需履行

法定审批程序。

    二、新增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概况

    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 2018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为 19 亿美元,有关担保工作按计划推进实施。

    本公司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子公司对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

方海外国际”)要约收购交易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实施完毕,东方海外

国际已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工

作健康稳定发展,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东方海外国际、中远海运集装

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计划

新增保证担保额度 2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本次新增对外担保安

排符合公司规定和监管要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公

司整体利益。具体如下:

    1. 中远海控计划为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 中远海控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计划为中远海控的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 7.6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 中远海运集运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计

划为中远海运集运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7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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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东方海外国际计划为部分所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8.3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有关贷款资金均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融资需要。上述新增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建议批准增加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2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建议同意将此担保额度以及授权任一公司

董事在此担保额度内根据中远海控及各所属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

司实际担保额度并具体实施的安排。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7。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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