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28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九月
1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二)10 时 00 分召开
二、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形式
三、 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
四、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五)
五、 会议地点: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78 号远洋大厦 6 楼多
功能厅、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7 楼会议室同时召开
六、 大会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号 A 股及 H 股股
东
2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
之议案
3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资料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债务和担
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结合市场和自身经营情况,拟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相关法规、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4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务。为此,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增加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需履行
法定审批程序。
二、新增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概况
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 2018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为 19 亿美元,有关担保工作按计划推进实施。
本公司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子公司对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
方海外国际”)要约收购交易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实施完毕,东方海外
国际已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工
作健康稳定发展,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东方海外国际、中远海运集装
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计划
新增保证担保额度 2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本次新增对外担保安
排符合公司规定和监管要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公
司整体利益。具体如下:
1. 中远海控计划为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 中远海控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计划为中远海控的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 7.6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 中远海运集运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计
划为中远海运集运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7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
中远海控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东方海外国际计划为部分所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8.3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有关贷款资金均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融资需要。上述新增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建议批准增加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2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建议同意将此担保额度以及授权任一公司
董事在此担保额度内根据中远海控及各所属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
司实际担保额度并具体实施的安排。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7。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