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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对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之议案》、《关
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
案)>之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之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在指定信

                                  1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中远海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关
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草案)>之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调整之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
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
核,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


                               2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就拟进行首次授予的
467 名激励对象核实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 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46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192,291,000 份股票期权,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 2019 年 6 月 3 日,行权价格为 4.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在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
中,5 名激励对象(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接受获授
的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465 人调整为 460 人,首
次授予的数量由 192,291,000 份调整为 190,182,200 份。详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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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7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 460
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共 190,182,200 份。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之议案》,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纳入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2020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之议
案》及《修订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之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及《关于向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登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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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人,登记数量 1697.52 万份。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
告。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中外运航运因退市从
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 予 日 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 授 予 激 励 授予后股票期

            期                     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19 年 6 4.10 元/股   19018.22 万份 460 人      2182.37 万份

            月3日

预留期权    2020 年 5 3.5 元/股    1697.52 万份   39 人      0

授予        月 29 日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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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60 名激励对象中,17 人存在离
职、退休、免职等情形,根据《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决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
整并注销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第二
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679.1 万份;调整后,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60 人变更为 44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018.22 万份调整为 18339.12 万份。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免职等
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
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17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退休、免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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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 17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
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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