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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传媒: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成交价格:64,680.46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凤凰新华出版
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海
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或“交易标的”)51%的股
权。相关内容详见《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
公司 51%股权的公告》(2020-025)。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北京天健
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海南
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
第 0315 号)的评估结果,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以 64,680.46 万元的底价在江苏省
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正式挂牌转让海南新华 51%股权。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51%
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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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进展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
书店集团”)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海南新华书店集团以 64,680.46 万元的价
格受让海南新华 51%股权。截至挂牌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仅有海南新华书店
集团一家意向受让方。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文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书》,
经文交所审核海南新华书店集团具备受让资格。
    三、交易对方简介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东: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何洋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推广宣传,企业形象设计,文
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图书、报刊、办公用品、体育用
品、学生用品、照相器材、印刷器材设备、新闻出版器材及设备、教学及科研器材设
备、工艺品、教育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
儿配方乳粉)、烟、酒的销售,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教育产品的批发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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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923.07                  61,074.98
         负债总额                    13,251.37                  3,552.58
          净资产                     31,671.71                  57,522.40
         营业收入                    2,069.57                   1,152.72
          净利润                      769.6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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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情况
    海南新华书店集团与公司除共同投资海南新华以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1、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交易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转让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海南凤凰出版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目标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26,824.43 万元。相应地,目标股权的价格为评估值乘以 51%,即
64,680.4593 万元。
    2、保证金的支付
    截至签署日,受让方已向文交所缴纳保证金 64,680,459.30 元,其中 409,721.00 元,
在被文交所确定为受让方后,将转为受让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剩下的 64,270,738.30
元,将在受让方支付了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中的任何一笔款项后,在同等金额范围内
自动转为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3、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 582,533,854.70 元款项(即目标股
权转让价款与受让方已向文交所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受让方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
之间的差额部分)一次或分次汇入文交所银行账户中。
    4、员工安置
    本次转让不涉及目标公司的职工安置或继续聘用事宜。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
外,目标公司的员工薪酬、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不因本次转让而发生变动。
    5、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并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次转让涉及的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目
标公司继续承继。
    6、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中
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存在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情况时,该方被视为已违反本合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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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方收到另一方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三十(30)日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该违约行
为能够予以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在前述三十(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该违约无法被
纠正,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如本次转让因一方原因被文交所终止或中止,或一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无故放弃受
让或转让的,以该一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另一方的损害赔偿,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
弥补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就未受偿部分继续向该一方主张。
    7、争议解决方法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要求
后的六十日内争议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仲裁委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该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交割完成后,海南新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相应确认本
次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
影响约为 30,40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 2021 年审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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