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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垦农发:苏垦农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8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952




           2021 年 5 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1

会议议程.....................................................................................................4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4

议案四: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5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6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7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8

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1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

议案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3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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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苏垦农发”)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

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

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并可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在会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写《股东

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公司董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

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拍照。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21 年 4 月 27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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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9:00-11:00、下午 14:00-16:00,将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

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即 5 月 7 日),参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应携前述各项材料,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场并在《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签字,领取会议资料、表决票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入场的股东将无权

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累积投票制,以每个

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

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

票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1。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

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进行现场

表决票统计和监督。

   (5)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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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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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4:00

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 136 号苏垦大厦 12 楼 1208 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工作人员核实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并发放会议资料和表决票

    二、宣布会议开始,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做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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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工作人员汇总统计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情况宣读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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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

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开展董

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粮食总产 25.06 亿斤(含发包种植产量),产量依旧维持历史高

位;稻麦种子加工 42.31 万吨、销售 40.48 万吨;大米加工 29.90 万吨、销售 32.86

万吨,销售大小麦 54.07 万吨、水稻 23.38 万吨;粮油食用油销售 37 万吨;销售

化肥 58.83 万吨、农药 3,847 吨、秧盘 330.83 万只,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 373

万亩。

    公司 2020 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86.20 亿元、合并利润总额 7.66 亿元,分别

较上年同期增长 7.38%、16.83%,营业收入的提升主要因为公司自产农产品销量

增加,大米、食用油供应量均大幅增加;实现合并净利润 7.12 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16.2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63.0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3%。

    2020 年公司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种植结构持续调优,

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深化,精细化管控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不断升级,已实现自有基地管控 100%全覆盖、稻麦(种子)100%可追溯,绿色

基地创建水平不断提高,再度刷新省内小麦单产新纪录。科研创新及合作交流不

断取得新成果,新取得多项植物新品种权及软件著作权。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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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股权投资 2.9 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06 亿元,同时加快农业拓

展步伐,扎实推动公司农业“走出去”战略落地。

    二、2020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2 次,共审议通过议案 13 项。董事会严格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逐项

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策事项得到有效实施。

    2020 年,董事会召开会议 11 次,其中定期会议 2 次,临时会议 9 次,共审

议通过议案 40 项,历次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

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重点对公司发展战略、对外捐赠、利润分配、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募集资金使用及制度修订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 4 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0 年共召开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共

30 项。各位委员结合公司行业特征和公司发展状况,就年度投资计划制定、募

集资金规范使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经营层任期制和契

约化管理等重要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

了有力支撑。

    (三)全体董事履职尽责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及行业经验优势,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调研、提前把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

真审阅、深入讨论,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了公司决

策机制的高效运转,持续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 年,公司全体

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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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1 份,董事会确保所有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全体董事积极履

职,共同推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稳步提高,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

作 A 级评价。此外,董事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

信息外泄情形。同时,公司密切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资本市场热点,在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与各类投资者、监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有效沟通,积

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公司治理情况

    2020 年,董事会继续狠抓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子公司业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国企

改革“双百行动”要求,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化

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经理层创新创业动力和企业发展活力。同

时,持续强化业务风险管控,重点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专项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审计及风险管理进行日常评价和有效监督;持续跟踪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事项,监督公司经营层切实履职尽责,保障科学决策得到

有效实施。

    三、2021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动摇,立足实际、统筹

全局、准确研判、科学规划,以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实施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双

轮驱动”战略,进一步推动公司快速突破性成长,力争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带来更

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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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不断推进公司

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2021 年度的重点工作包括:

    (一)夯实主业,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团结带领

经营团队,扎实做好农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主业。狠抓种植业质效,持续调优

品种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构建“大质控”体系,力争实现标准执行“零”

违规、数据录入“零”错误、产品质量“零”事故目标;建设“大农服”格局,

进一步探索建立具备农垦特色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强化内控,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江苏省国

资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大合规”管理

体系;同时积极落实监管规定,持续做到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工作的规范、优质、高效,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三)稳中有进,扎实开拓产业经营新格局。公司董事会将与经营团队一道,

瞄准“十四五”时期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大粮商的发展格局,适时推进产

业并购和业务扩张。围绕种植主业,加强产业链的扩链和升链;立足核心优势,

实施种植规模拓展行动;着力“走出去”战略,探索多形式经营模式。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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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勤勉履职,保障监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法

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

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 2 次,临时会议 3

次,共审议通过议案 16 项,历次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020 年度,全体监事认真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

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形式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等提出建议,

对相关会议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的利益进行

了有效的实质监督。

    (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监督情况

    1、对董事、高管的忠实勤勉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

督其是否忠实、勤勉、尽责,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是否谋取

私利等,确保董事、高管行使职权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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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监事会对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重点

对交易对象、对价及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判断并发表意见,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

正,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募投项目变更或暂缓实施

等事项进行事先审议,重点审查了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募投项目

变更或暂缓的必要性,并发表意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内部制度的要求,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适度调整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重点审查了分红分

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是否

有利于保障投资者投资利益等情况,力求在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及决策内容合法有

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及时。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等进行了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定期及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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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执行准确;各项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和科研创新所需,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行为公平、

公开,决策程序及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文件及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要缺陷和重

大缺陷,已经充分实现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疏漏的有效预防。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发

生的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生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担保;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及内容均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六)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规定及 2020 年度内部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了

认真核查。认为:2020 年,公司在定期报告、重大交易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发

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备案,积极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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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未发现公司利用内幕信息违规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变更事项依法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持续督导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核

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年度或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后,监

事会认为: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的相关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年度或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四、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切实提高监事会履职监督能力,充

分发挥监事会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的助力作用,切实履行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各项职责,忠实履行职责,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保障

公司经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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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现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二、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决算情况

    2020 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867,045.55 万元,较年初增加 61,360.89 万元,

上升 7.62%;合并负债总额为 198,989.31 万元,较年初增加 18,998.04 万元,上

升 10.55%;合并所有者权益为 668,056.23 万元,较年初增加 42,362.85 万元,上

升 6.7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630,136.61 万元,较年初增加

39,155.68 万元,上升 6.63%。

    2020 年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 862,008.00 万元,较上年增加 59,226.03 万元,

上升 7.38%;合并营业成本 732,441.62 万元,较上年增加 31,225.43 万元,上升

4.45%;合并利润总额 76,580.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1,031,95 万元,上升 16.83%;

合并净利润 71,163.35 万元,较上年增加 9,961.13 万元,上升 16.28%;实现经济

增加值(EVA)38,819.61 万元,较上年增加 7,470.66 万元,上升 23.8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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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

告,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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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669,700,032.92 元(合并口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处置收益

824,798.99 元,提取盈余公积 59,479,708.30 元,加上 2019 年末滚存未分配利润

2,217,159,612.36 元,减去 2019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275,600,000 元,2020 年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 2,552,604,735.97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

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等,现提请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1,37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289,38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的比例为 43.21%,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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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 2021 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将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

报告如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预算报告是董事会基于公司发

展现状所提出的发展愿景,不构成对经营业绩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2021 年公司预算总目标为:合并营业收入 95 亿元,同比增长 10.21%;合

并利润总额 8 亿元,同比增长 4.47%;合并净利润 7.5 亿元,同比增长 5.39%。

2021 年末合并总资产 136.86 亿元,较年初增长 1.62%,合并净资产 61.65 亿元,

较年初增长 8.19%;预计经济增加值(EVA)4.53 亿元,同比增长 16.8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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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计 2021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将承包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 96 万亩耕地,并因此

支付 3.82 亿元;公司将承包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所属的 1,400 亩耕地,并因

此支付 55.77 万元;公司将向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出售大小麦,预计将获得

销售收入 6,000 万元;公司将向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

及服务,预计将获得销售收入约 800 万元;公司将向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并因此支付约 500 万元;公司及分子公司将租赁江苏农垦

置业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共计 7,209 平方米,并因此支付租金约 1,000 万元(含物

业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

33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珠江路 4 号,法定代表人为魏红军,经

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农林牧渔

及食品加工、医药制造、贸易物流及相关服务、投资及房地产、通用设备制造等

五大产业。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67.8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

    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卫华;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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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1 号;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销售,

林木种植,水产品养殖,金属材料、普通机械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旅游项

目开发等。

    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9,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世平;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北三环路 8 号;主营业务为粮食(限大麦)收购,啤酒

麦芽加工,自产啤酒麦芽的销售,大麦拣选、烘干、销售,所需原料的进口及本

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等。

    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公司,其

中直接持股 77.78%、间接持股 22.22%。

    (四)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姚准明;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 136 号,主营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

咨询。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按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基础。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

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主要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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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公司前身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该协议已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得到当时的单一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

有限公司的批复。

    本公司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签订《<土地承包协

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分别与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办

公用房租赁协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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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财

务审计费用 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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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公告,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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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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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收到前监事会主席姚准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姚

准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自

公司监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提名函,提名刘克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刘克英女士已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接受提名,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刘克英女士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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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刘克英女士简历

    刘克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

副处长,江苏省国资委第一监事会正处职专职监事,江苏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

核评价处处长。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监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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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
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们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3名,均为管理、法律或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均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组成及专业配备的要求。各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
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高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现任南京大
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城市与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国家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
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
经济学会副会长,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常务理事,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
员会住房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家,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21日起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
    解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南
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通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江苏蓝色星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21日起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
    李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注册
会计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18日起任苏垦农发独
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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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含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
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我们的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应参加                             缺席    应参加                         缺席
                            参会      出席                               参会    出席

          高波      11        11        0             0         3          2       0         1

          解亘      11        11        0             0         3          3       0         0

          李翔      11        11        0             0         3          1       0         2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4次,其中,战略发展委员
会召开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 次,我们的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                                                     薪酬与考核委
         姓名                      审计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
                 员会会议                                                          员会会议

         高波        3                      -                       3                   3

         解亘        -                      5                       -                   3

         李翔        -                      5                       3                   -

    报告期内,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
我们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积极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及议案的背景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此基
础上,我们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
的议案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高质量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
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2020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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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委员会)议案或其他重大事项均无异议,历次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
察,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对相关资料现场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检查,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
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展开了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
    2020年度,我们通过现场交流、邮件沟通、电话沟通及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公
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我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均得到了公司的及时回复。公司在历次董事会等会
议召开前,均及时准确地为我们传递会议文件材料,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
的工作条件,对于我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地支持和
配合我们的工作。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事前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对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所需的合理行为,均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
决议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
规定,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公
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同时,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
发生担保逾期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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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违反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延期及募投项目变更等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募投项目延期及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我们对拟聘任人
选的基本情况、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高级
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履职条件和能力。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
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
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
的行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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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275,600,000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6.60%。我们对该方案
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
有机统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未出
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
时公告51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了解公司
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
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的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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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等特别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参

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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