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杨磊为公 司总会计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被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等资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独立董事:黎明、李克强、金锦萍、黄荔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