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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玲珑轮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18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各
项资格、条件要求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
开增发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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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行的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最终发行股票的数量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届时的监管政策
和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
 1                                              312,675.00       140,000.00
         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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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372,675.00   20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
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采用包括但不限于
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并由主承销商余
额包销,即主承销商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
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禁止者除外)。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将以一定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3
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
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最终的发行价格,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届时的监管政策和市场情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或证券
监管部门出台新的监管要求,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据此作出相
应调整,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 发行时间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批文核
准的期间和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0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1 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没有限售限制,但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该等股票的限售期应按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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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若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份的限售安排出台

新的政策或监管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将按照新的政策或监
管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2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

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3 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公开增发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
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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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
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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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以及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全权决定并负责处理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
场条件,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或调整股票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
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具体认购办法,或者决定终止
本次发行事项;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
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代表公司磋商、
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保荐承销协议、
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等法律文书;
    (5)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和中介
机构共同编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
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
有必要文件;
    (6)如果将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
出反馈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据


                              7
此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7)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

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
切协议和文件,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若

适用)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手续;
    (9)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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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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