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2 年 1-12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 2020 年 11 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 2022 年 3 月募 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 “募集资金”)。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 许可[2020]2322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 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增资发行 63,798,000 股人 1 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1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1,991,135,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8,09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17,49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 金 人 民 币 239,879,887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880,119,08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8,498,410 元。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31,153,908 元与尚未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的 差 异 合 计 人 民 币 67,344,502 元 , 其 中 70,000,000 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55,498 元 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鉴于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本公司经充分论 证后,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经总裁审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 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2,052,663.87 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9,323,313.48 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729,350.39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并将办理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 会审议程序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 2 序。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 可[2022]39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112,121,2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5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2,404,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93,778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806,219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516,619,788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516,619,78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68,186,431 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19,511,971 元与尚未 使 用 的 募 集资 金余 额 的 差 异合 计人 民 币 848,674,460 元, 其 中 849,990,000 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15,540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624-034658-050 活期 31,135,8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37050166628000001286 活期 18,097 合计 31,153,908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远支行及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 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 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远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重新签订 4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9,242,4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13,2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 724899991013000042937 活期 56,198 合计 19,511,971 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 异。 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8,617,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879,8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80,119,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 末投入 本 年 度 实 是 否 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 年 度 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入金额 进度 现的效益 到 预 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如有) (2) (%)(4)= 效益 重大变 (3)=(2)-(1) 期 (2)/(1) 化 荆 门 年 产 800 万套半钢和 2022 年 98,554,11 120 万 套 全 钢 无 1,400,000,000 1,400,000,000 1,400,000,000 239,879,887 1,301,501,590 (98,498,410) 93% 注3 否 2月 9 高性能轮胎生 产项目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无 591,135,580 578,617,490 578,617,490 - 578,617,49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合计 1,991,135,580 1,978,617,490 1,978,617,490 239,879,887 1,880,119,080 (98,498,410)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增资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6 期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最终 于 2022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44,801,96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301 号)。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资金需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归还。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1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闲置资金需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归还。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 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2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 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2021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剩 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 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前归还。2021 年 10 月 14 日,本 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 7 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2 月 15 日,本公 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 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22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 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前归还。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发 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3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 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鉴于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公司经充分论证后,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经总裁审批,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2,052,663.87 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9,323,313.48 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729,350.3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增资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时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截止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 计约 3.5 亿元,超出募集资金余额,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 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于 2022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生产产能已达到预计产能,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 部达产之后连续 12 个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8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4,806,2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6,619,7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6,619,7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 年 度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 金 额 与 承 是 否 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 现 的 含部分变更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到 预 计 否发生 目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4)=( 用状态日 效益 (如有) (2) 差额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3)=(2)-(1) 化 长 春 年 产 120 万 条 全 钢子午线轮 2023 年 胎和 300 万 无 1,750,000,000 1,750,000,000 1,750,000,000 881,813,269 881,813,269 (868,186,731) 50% 注6 注6 否 8月 条半钢子午 线轮胎生产 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 无 654,999,997 634,806,219 634,806,219 634,806,519 634,806,519 3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用 合计 2,404,999,997 2,384,806,219 2,384,806,219 1,516,619,788 1,516,619,788 (868,186,431)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含工程年产 120 万条全钢及 300 万条半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目前 120 万条全钢生产项目已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全部达产,半钢部分设备已安装到位,设备仍在调试过程中。 由于 2022 年国内市场严重萎缩,开工率持续走低,导致项目建设期延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 9 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8 月,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74,999,244 元以及已支付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人民币 919,271 元(不含增值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3238 号)。 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归还,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49,990,000 元。2023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749,990,000 元。截至本报告 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前归还。2022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22 年 9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3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 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3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 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10 2023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前归还。2023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余人民 币 650,000,000 元未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5:“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6: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 3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自 2020 年 9 月开始建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期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注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300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0874 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 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 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12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