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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行:关于拟赎回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赎回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在
境内市场非公开发行了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简称“第一期境内优先
股”),发行规模为 320 亿元人民币;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在境内市场
非公开发行了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简称“第二期境内优先股”),发行
规模为 280 亿元人民币。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通过了《关
于行使第一期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
票 14 票,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在取得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
下,按照境内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赎回本行全部第一期境内优先股,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赎回本
行全部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简称“赎回事宜”)。
     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通过上述议案时,赎回事宜尚存
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
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对本行赎回第一期境内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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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无异议。本行拟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赎回
本行全部第一期境内优先股,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赎回本行全部第二
期境内优先股。本行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内优先股发行文件的规
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其他申请手续,并将就后续事宜适时做进一
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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