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20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19日以通讯传签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崔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提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丰林国际”)提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689.12 万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控股
股东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07)。
2、 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因公司董事王高峰、魏云和、王海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6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同意公司制定的《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因公司董事王高峰、魏云和、王海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6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相关公告。
因公司董事王高峰、魏云和、王海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6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具
体授予事项如下: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
励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等;
(4) 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
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调
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和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
(8)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包括但不限于收
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他必要的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
因公司董事王高峰、魏云和、王海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属
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6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