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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2017-03-01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销售下列
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政策:对产品原料 95%以上来源于三剩物、
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活性
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醛、箱板纸。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2016 年度
7 至 11 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3,640,225.11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于近日
收到 2016 年度 8 至 9 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1,648,802.67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林”)
于近日收到 2016 年度 10 至 11 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2,567,087.72
元。
    该三笔退税款合计 7,856,115.50 元,于收到时分别确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的当期收益,将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
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