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2018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以及中信建投与丰林集团签订的关于保荐工作的协议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就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 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 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向 7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296,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4,670,21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86,296.8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883,919.2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 金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0,275,225.00 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0.00 元,报告期使用 450,275,225.00 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5,225.00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182,608,694.2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2,676,074.69 元。募 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 60,067,380.49 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及外币汇兑损益。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40 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 变更用于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 50 万 m超强刨花板生产 线”。上述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北海丰林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北京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 存款方式 币种 余额(人民币) 兴业银行南宁东盟 552060100100416219 活期 人民币 242,676,074.69 商务区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 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 2021 年 3 月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丰林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3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2,883,919.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22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32,883,919.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32,883,919.2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2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1) 金额 (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化 新西兰卡韦劳年产 60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 是 632,883,919.20 - - -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产线建设项目 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40 万立方米可饰面 是 - 632,883,919.20 - -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定向刨花板项目 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 地第一期项目—— 否 - 632,883,919.20 275,225.00 275,225.00 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50 万 m超强 刨花板生产线” 公司自决定开展新西兰木材加工项目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两国文化差异、工作效率存在巨大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差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公司与新西兰无法开展正常 4 的人员往来,募投项目相关谈判及审批工作进展缓慢,项目进度未达到公司及投资者预期,导致募集资金长期无法产 生效益,严重拖累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及市场形象。 自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 50 万 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简称“北海项 目”)项目以来,北海项目用地的征收、平整、谈判等工作进展不及预期,致使公司未在原预估时间段内取得土地使 用权。此外,公司钦州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已于 2021 年 3 月开工建设,为在疫情下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集中主 要力量于钦州项目,北海项目的建设推进不及预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从新西兰吉斯伯恩变更到广西北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4.5 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5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止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3)=(2)/(1) 效益 效益 (1) (2) 期 生重大变化 丰林木材产业 新西兰吉斯伯 生产基地第一 恩年产 40 万 期项目---“年 立方米可饰面 632,883,919.20 275,225.00 275,225.00 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 50 万 m超 定向刨花板项 强刨花板生产 目 线”项目 合 计 - 632,883,919.20 275,225.00 275,225.00 0.04 - - - - 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终止“新西兰吉斯伯恩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产 40 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 50 万立 目) 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全部募集资金按照规定转回国内,支持北海合浦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 50 万 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自决定开展新西兰木材加工项目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两国文化差异、工作效率存在巨大的 差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公司与新西兰无法开展正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的人员往来,募投项目相关谈判及审批工作进展缓慢,项目进度未达到公司及投资者预期,导致募集资金长期无法产 目) 生效益,严重拖累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及市场形象。 自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 50 万 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简称“北海项 目”)项目以来,北海项目用地的征收、平整、谈判等工作进展不及预期,致使公司未在原预估时间段内取得土地使 6 用权。此外,公司钦州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已于 2021 年 3 月开工建设,为在疫情下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集中主 要力量于钦州项目,北海项目的建设推进不及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云 张钟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