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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出版传媒:出版传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2-06-21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沈阳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议程;

   2.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

作报告;

   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

作报告;

   4.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

工作述职报告;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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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表决方

式
     三、审议议案
     1.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

作报告;
     2.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
作报告;
     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
工作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填写表决票,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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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宣读现场会议决议

九、签署现场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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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新机遇新

挑战,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聚焦“十四五”奋斗目标,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现

高质量融合发展”主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管

理体系,提升经营质量,调整产业结构,拓展文化业态,推动产业升

级,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865.21万元,同比增加12.85%,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80,296.50万元,同比增加15.41%;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6.54万元,同比下降28.7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6.03万元,同比增加

293.66%。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15,301.96万元,较年初增长8.16%,

资产负债率41.20%。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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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做到公平、公允;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完整;不断加强投资

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努力构建企业、员工与投资者

等各方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公司系统

内严格落实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了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聘用审计机构、办理银行授信担保、日常

关联交易、实施企业年金等事项。公司董事均忠实履行职责,亲自出

席会议并参与会议审议。会前主动获取并审阅会议资料,详细了解公

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参与议

案讨论并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而有效的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会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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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报告、聘用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就年度审计

事宜与公司及会计师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等事项。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

议,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积极参与议案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科

学决策、实现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股东大会会议组织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补选独立董事

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公司经营情况

    1.科学谋划明确发展路径,严格管控助力提质增效

    强化产业发展顶层设计,高标准制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

明确发展目标,指出发展路径。完善治理体系,严格决策机制,确保

运作规范。强化内控管理,开展全系统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确保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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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有序、监控到位;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控,提升运营质

量;完善“六中心一平台”管控职能,降低生产成本;获得各级政府

发展资金支持,增强发展实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大优秀人

才引进与培养,强化基层班子建设,提高经营质量;充分发挥三大研

发中心研发优势,有效推动重点选题建设、推进教育产业发展、加速

数字经济拓展。

    2.深化精品出版战略,推动出版主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持续推进精品出版工程,健全出版

研发体系,扩建专家资源库,建强审读团队,加大产业基金支持,集

聚优势资源,持续开发和培育优质品牌,做强特色产品线布局,品牌

书、畅销书、常销书品种规模稳步扩大,出版主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持续彰显。报告期,出版图书6364种,再版率

56.15%。完成《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传播通考》100卷出版,产生广

泛社会影响,策划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史话》等一大批重点图书和精

品力作,170余个项目入选重大出版奖项和重大出版工程成果,其中:

4个项目和2项个人入选中国出版政府奖;3个项目入选主题出版重点

选题、7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8个项目入选民文出版资助、24

个项目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规划,66个项目入选首届辽宁

省出版政府奖等。国际传播能力增强,180 余项优秀版权项目走向国

际市场,国际合作渠道拓展至 20 多个语种、30 多个国家,连续获

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3.持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外部市场拓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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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印务公司持续实施技改升级,提升精品印制能力,荣获第八

届中华印制大奖银奖,获评“国家重大出版项目印制最佳承印单位”,

高质量完成党政读物印制任务,加大与中央文献等企业合作,拓展印

刷市场,创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物资公司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与

省内外众多知名出版机构合作,形成立足东三省、辐射京津冀的市场

布局,社会市场纸张销售持续扩大,包装纸经营实现新突破。票据公

司坚持创新驱动,挺拔技术优势,中标多个大型企业标签印刷项目,

产能大幅提升。鼎籍数码迅速抢占涉密印制细分市场,保密文件印刷

项目带来收入新增量。

    4.抓实教材教辅经营,教育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

    夯实辽宁教材市场主体地位,持续巩固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市场

占有率。圆满完成全省中小学教材征订、印制、发行、配送工作,确

保“课前到书”;加强教材生产管理,提升印装质量,在人教社秋季

印装评比中名列前茅;精心组织自编教材、上目教辅的编写及送审工

作,打牢发展基石,省内上目品种数量继续扩大,积极拓展省外上目

品种;发挥教育产业研发中心作用,整合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研发新

品 83 种,受到市场认可;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优化征订目录,实现

教材教辅销售同比双增长。完成省级教材管理监测平台和教材发行平

台建设,提升对全省教育服务能力。

    5.线上线下联动,提升发行渠道经营能力

    面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发行单位主动作为破解发展瓶颈。北方图

书城强化“店内+店外”“线上+线下”经营,积极拓展店外及线上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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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分别实现大幅增长。辽版公司充分利用高校资源,拓展业务模式,

提升服务能力,14家校园书店实现图书销售和利润同步增长,沈阳化

工大学腾飞店被评为“年度校园书店”。北方配送公司充分发挥中盘

优势,圆满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用书发行,加大馆配市场开发,通过网

络“馆藏图书订货会”、教育装备采购会等活动,实现馆配收入新突

破,被评为全国优秀馆配商、年度影响力馆配企业;与中国出版集团、

内蒙古发行集团、天津出版集团紧密合作,业务区域进一步拓展。

    6.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出版融合发展

    围绕产业数字化,持续落实融合发展战略和数字化转型措施,推

动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纸书、电子书、有声书等同步立体出版,优

质内容供给能力和数字精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打造高质量数字化产

品集群,两大融合平台、十大特色项目加快建设,“尖子生云课堂”

完成平台和内容搭建,注册用户已达26万余人;“鼎籍学堂”布局九

大业务板块,整合万余节名师微课和海量题库资源,内容大幅提升;

“慧谷阅读”注册用户突破 50万人,收录视频、音频、电子书 2.6

万余种,“布老虎听书”上线品种460种,点击率增加近5000万,“智

慧小书房”布局全省70余所学校,服务师生8万余人。

    7.拓展新经济新业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围绕数字产业化,加速北方文化数字产业谷建设。北方国家版权

交易中心获批版权、知识产权权益类交易资质,布局版权产业、知识

产权产业迈出坚实一步。版权交易中心聚集版权资源105万件,开展

业务400余件,被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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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商标、专利等资源10万余件,商标注册500余件,挂牌数量600余项。

产业园区企业入住率达到90%,入选2021服贸会“中国服务实践案例”。

中国网络(数字)文学港入驻作家134人、工作室45家,实现原创网

络文学签约出版。盛文直播电商依托快手、抖音等平台,积极拓展供

应链带货、线上自营、TP代运营业务。

    三、2022年经营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经营管理体系精细化制度化建设,抓实

重点工作,做好重点项目,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提升

核心竞争力,努力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1.深化改革创新,开创增强发展活力的新局面

    以新发展理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打造更

多更具实力的支柱产业;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薪酬激励与约

束机制,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深化

研发体系改革,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加速研发成果转化,以研发创

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2.聚焦主责主业,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推动出版主业取得更大成效。深入实

施精品出版工程,做好重点选题规划,力争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加大

重点主题图书出版,打磨重点出版项目,全力冲击国家级奖项。大力

抓好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出版实力,推出一批双效俱佳的品牌书、常

销书、畅销书,形成品牌矩阵,涌现一批超亿元出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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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充分发挥技改优势,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印刷业务要全

面辐射东三省、京津冀等地区,推进向按需印刷、智能印刷、高端印

刷延伸,加速向标签印刷、包装物印刷、工艺品印刷等业态拓展;物

流配送业务要做大规模,巩固中盘主渠道地位,拓宽党政读物销售,

积极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物资供应业务要加快拓展外部市场,推动

包装纸规模化经营,整合供应商资源,全力办好“中国辽宁印刷物资

展”,打造展会品牌。

     三是持续推动实体书店转型提升。面对疫情常态化,实体书店要

升级经营业态,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品牌招商,创新盈利模式。探索

新的连锁方式,稳步推动书店进社区、进校园。做好北方图书城总店

回迁工作,打造适应新经济新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

     四是打造教育服务品牌。持续做好全省教材教辅发行工作,确保

“课前到书”,保持省内市场的领先地位。优化征订目录,开拓市场

化教辅、省外上目教辅及课外读物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

自编教材品质,拓展学前、大中专、职业教育新市场。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合理布局教育装备和智慧教育等领域,推动教育产业转型

升级。

     3.稳健推进多元业态布局,开创新经济新业态可持续发展的新局

面

     一是推进北方数字文化产业谷建设。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知

识产权中心)加速资源集聚和开发运营,依托权益类交易资质集聚更

多挂牌产品,拓展业务规模;强化版权中心产业园运营服务,加大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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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文化企业引进力度,推动园区产业发展与升级;中国网络(数字)

文学港深耕原创文学等领域,加快资源聚集,提升影响力;持续推动

全IP运营,实现影视、动漫、游戏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盛文直播电

商基地拓宽合作渠道,做好做实直播业务。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数字赋能取得更大进展。加强数字出版建

设,持续提高数字出版精品生产能力和优质内容供给能力,稳步推进

“鼎籍学堂”“慧谷阅读”两大融合平台和重点数字化项目建设运营,

实现有效用户增长。深化与互联网头部企业合作,打造多平台、多业

态的电商矩阵,带动辽版图书、文创产品等销售。

    4.强化精细化管理,开创提质增效的新局面

    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压缩管理层级,推进企业“瘦身健

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压降“三费”“两金”,

提高经营质量;加强风险管控,盘活存量资本,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投资管理,抓实项目开发、论证、争取、落地,以项目撬动产业

发展。

    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

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党建融合,巩固拓展“党

建+经营发展”,推动建设“党建+企业文化”,使党建工作成为公司

改革发展“红色引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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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公司将继续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

以新技术应用、新业务开发、数字化转型,开拓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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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朱敏、彭伟哲、张军3名成员组成,其中朱

敏任监事会主席。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

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

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事项:

    1. 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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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履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

部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年度公司各位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

职务,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存在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

取利益的情况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整体良好,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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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有关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公司

章程》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协议进行,有关交易遵循了诚

实信用的商业原则,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

益,未发现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及其他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监事会工作的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

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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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21年度

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补选田世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

前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4人,分别为陈凡、史东辉、姜欣、田世

忠。

    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

了全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在召开董事

会会议前主动获取并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主动联系公司有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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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员,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就拟审议案进行积极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和审慎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

    2021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缺席原因

       陈凡         3              2               1           工作原因

       史东辉       3              3               0

       姜欣         3              2               1           工作原因

       田世忠       0              0               0

 和䶮(离任)       3              1               2           工作原因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计委员

会共召开会议4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独立

董事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按照公司有关工作细

则的规定,对公司年度及各季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

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在年报审计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主动通过现场考察、邮件、

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畅通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决策智囊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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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表决程序合法;没有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所属公司的担保,除已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

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审批制度,提供担

保均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拟增补田世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聘任的独立董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有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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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结果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

绩效考核标准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实施了现金分红,给予全体股东以

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公平、完整

地进行了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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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并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公司全面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检查督导,强化落实,提高效

率,防范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

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并积极提供意

见和建议。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

继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落实,提高管

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决策,积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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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各方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全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述职人:陈凡、史东辉、姜欣、田世忠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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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摘要同时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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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主题,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管理体系,提升经营质量,调整产业结

构,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业态,较好完成了全年预定目标任务。

现将 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决算主要指标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865.21万元,营业成本233,740.78万元,

管理费用29,325.50万元,销售费用16,894.74万元,财务费用-676.61

万元,利润总额10,749.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76.5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7%,基本每股收益0.20

元。

    二、财务状况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15,301.96万元,负债总

额171,089.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240,279.03万元,资

产负债率41.20%,每股净资产4.36元。

    财务决算的其他情况请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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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联合出版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65,384.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5,625,646.05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8,562,564.61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因

素基础上,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红利

33,054,882.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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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合计 145

万元。

    鉴于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的较强的

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聘用期为一年,费用总额

为 145 万元,其中: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35 万元。

    该项议案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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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
称“出版集团”)之间在日常经营性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预计 2022 年公司与出版集团在
日常经营性业务有关采购、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量将为 11,950 万元、
22,720 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 5.1%、8.0%,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
    该项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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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公司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实际与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                                  本年预                上年实             预计额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易类别                                  计金额                际金额             差异较
                                                    例(%)            例(%)
                                                                                 大原因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000         3.7    7,927       4.8

         辽宁北方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300         1.1    2,279       1.4
 购买
 商品
         辽宁无限穿越新媒体有限公司           300       0.1      332       0.2

         辽宁北方期刊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500       0.2      550       0.3

购买
         辽宁博鸿管理有限公司                 850       0.0      854       0.4
劳务

         小计                            11,950         5.1   11,942       7.1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9,000         6.7   19,387       8.3

         辽宁无限穿越新媒体有限公司       1,800         0.6    1,895       0.8

         辽宁北方教育报刊出版有限公司         170       0.1      172       0.1

销售商
         辽宁北方期刊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50       0.2      439       0.2
  品
         拂石传媒有限公司                     600       0.2      505       0.2

         辽宁省委机关文印有限责任公司         700       0.2      650       0.3

         小计                            22,720         8.0   23,047       9.9

                     合计                34,670        13.1   34,989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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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运作行为,提升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06
     第二 条 公司 以发起 方式设立 ;于
                                         年 8 月 29 日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2006 年 8 月 29 日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91210000791577374P。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并;
                                         权激励;;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的活动。
                                         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二) 要约方式;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该部分股份;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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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该部分股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份,并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注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册资本变更登记。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年内转让给职工。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面报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
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时,应当在该事
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
告,在报告、通知、公告期限内,不得再行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买卖公司的股票。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后, 面报告。
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
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
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注:本章程所述购买、控制公司股份,
指该投资者单独持有、合并持有、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通过一致行动
共同持有、通过其他法人或自然人间接持有
以及其他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增加:(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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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增加: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算;                                       和清算;
     (四)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 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购买、出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总资产 30%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第七十九条
                                               增加第三款: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第七十九条第四款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第四款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以征集股东表决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法规或者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股东表决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比例限制。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
                                           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第三款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
                                               删除
联关系股东的名单,说明是否参与投票表
决,并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后进行投
票表决。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联关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系股东的名单,说明是否参与投票表决,并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       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有表决权的股份
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后进行投票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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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就选举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制。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务:
     (四)    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第九十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务:
完整;                                          (四) 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
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
                                         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第一百四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
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证券发
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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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
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
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
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
                                            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
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告。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计报告。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没有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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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第二十四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删除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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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的股份总数。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三十九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        第三十九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
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      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没有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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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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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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