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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 2020-03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人民日报社新媒

体大厦 30 层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3,775,7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0.937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由董事长叶蓁蓁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

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 监事会主席张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李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魏榕芳女士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73,751,837       99.9965       23,900         0.003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唐维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73,547,337       99.9661       228,400          0.03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
1.0     并相应修改   48,425,816       99.9507     23,900       0.0493        0      0.0000
        《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唐
        维红女士担
2.0     任公司第四   48,221,316       99.5286     228,400      0.4714        0      0.0000
        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两项议案,议案一为特别决议案,已经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议案二为普通决议案,已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李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