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
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
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
整性,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
们认为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且定
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凯湘、涂子沛、曹伟、李红薇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