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内容。 独立董事:刘凯湘、涂子沛、曹伟、李红薇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