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的议案》 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