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晶方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4月13日首
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11日至2021年4月12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买卖本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5%
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基金”)累计卖出
2,632,835股公司股票,Engineering and IP Advanced Technologies Ltd.(简称
“EIPAT”)累计卖出5,662,642股公司股票。
大基金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信息已在2021年1月23日公告的《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和2021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中进行了披露。
EIPAT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信息已在2020年8月14日公告的《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年11月4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12月30日公告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2021年2月20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
性公告》、2021年3月9日公告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和2021
年3月12日公告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中进行
了披露。
上述大基金和EIPAT在自查期间减持公司的股票均是基于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根据其自身的经营情况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的减持,其在制定减持计划
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及其实施
进展情况的公告事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共有4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区间
号 (股) (股)
核心技术(业务) 2020.12.16 至
1 杜鹏 700 160
人员 2021.03.09
核心技术(业务) 2021.01.26 至
2 王鑫琴 15,000 1,000
人员 2021.03.09
核心技术(业务) 2021.02.24 至
3 袁文杰 3,000 0
人员 2021.03.15
核心技术(业务) 2021.01.11 至
4 陈信方 1,700 3,100
人员 2021.04.02
经核查,上述4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亦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
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
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