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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9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地点为
丹阳市南二环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国强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3,33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5 股。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发布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上述转增、分红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33,337.5 万股。
现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 33,337.5 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
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原经营范围:
    园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绿色装饰装潢;市政公用工程、园
林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空气净化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的
施工;花卉苗木的种养植;花卉、苗木、盆景、房屋、场地租赁;园林机械批发、
零售;提供蒸汽服务;生态湿地开发修复与保护,土壤修复,水环境生态治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
    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
设计,园林绿化的施工与养护;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空气净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
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花卉苗木的种养植;
房屋、场地租赁;生态湿地开发修复与保护,土壤修复,水环境生态治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转增、分红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并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对经营
范围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
程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份总数作相应修改,同时申请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和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资格审核,公司拟聘任
王涛先生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与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晓珺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李义荣先生由于个人身体原因需休养,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职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资格审核,公司拟
聘任林晓珺女士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
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与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2)。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