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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2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等资料后,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单位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肖国强先生、林晓珺女士、潘

晓辉先生、肖姣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慧女士、蔡建

先生、袁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查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

司的发展需要,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一致通过《关于非

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施平                     成玉宁                    范顺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