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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产业市镇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施

工协议》,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 4 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暂定   24 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协议对    2017 年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任何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审议程序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宏泰”或“甲方”)在公司签订了《产业市镇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

投资建设施工协议》,合同标的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产业市镇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2、建设范围:市镇产业园区、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特色小镇、文化旅游、

康体养老等领域的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

    3、主要项目:河北省廊坊市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湖北省武汉市汉南通航

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

    4、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管网、水系综合整治、景观绿化、园林

小品、仿古建筑、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附属工程。

    5、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现行法律、法规及政

策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廊坊市和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和生态环境的优化,

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宏泰(股票代码“6166.HK”)始创于 1995 年 6 月,注册地点:开曼

群岛,公司地址: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1902 室,公司

主席:王建军,总股本:163,764.1 万元,主要业务:规划设计、产业定位、土

地整理、兴建基础设施,开展招商引资,配置物流、居住及商业物业等相关辅助

设施。

    中国宏泰是一家以“扎根廊坊、聚焦河北、深耕京津冀、布局长江经济带”

为战略布局的大型产业市镇项目开发商及运营商,长期致力于“京津冀一体化”

和“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布局范围内的大型产业市镇项目开发,其核心业务是

提供产业升级服务、园区运营、基础设施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建设,

构建产城一体,实现产城融合。专注于产业市镇项目为主,兼顾特色小镇、通用

航空产业市镇园区、文化旅游、康体养老等多领域。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1,132,641.2
             净资产                              338,488.1
             营业收入                            196,518.1
              净利润                                66,837.2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自中国宏泰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与中国宏泰及其控股公司在 12 个月内共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 份,总计

约人民币 2.68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与中国宏泰签署了《产业市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

目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编号:2017-006),为具体落实与中国宏泰的战略合作,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与石家庄市藁城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宏

泰.石家庄市藁城产业园区项目合作协议》,工程预算总计约人民币 2.33 亿元(公

告编号:2017-058)。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与石家庄市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了《宏泰.石家庄市栾城产业园区项目合作协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本次公司与中国宏泰签订的《产业市镇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投资

建设施工协议》,其项目施工范围不在甲乙双方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签订的《产

业市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之中。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工程总造价

    按照甲方投资计划所开发的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等领域

的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由乙方施工,总工程量造价暂定约肆亿元人民币。

根据各个园区项目分期施工,并各自进行单独验收、结算、交付等。各项目最终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以双方确定的审计结果为准。

    (二)工程建设期

    总工期暂定 24 个月(根据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条件具备情况,具体确定工期,

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准),各单项工程建设期若有变更,双方另行商定。

    (三)工程造价的计价结算依据

    1、计价主要依据: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功能确定相应的定额及取费
标准,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相关费用调整。材料价格按市场公允价

由双方共同询价、认质认价,以签证的方式加以确定。

    2、工程量的确认:按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共同签证确认为准。

    3、工程结算书的报审审计:采用跟踪审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

作为工程款的支付依据。

    (四)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征地、拆迁、供电、供水工作使之完全达到开工条件,确保乙

方有良好的施工建设环境,甲方负责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为乙方提

供施工建设必需的文件。对该项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要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和

监督。

    4、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由于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乙

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乙方权责

    1、乙方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全部

工程项目施工。

     2、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

护甲方声誉。

    3、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

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

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平等、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由于甲方原因或地方矛盾未解决,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或导致乙方工程

未按时交付的,甲方则调整工期顺延。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对 2017 年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任何影响。根据项目进度安排,

若该合同顺利实施,会对公司未来两年内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

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2、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

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进而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

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

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施工范围、工程造价、工程建设期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合

同各方也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环境等不

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正常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