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2015-10-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喜临
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周伟成拟向公司子公司浙江晟
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提供借款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和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晟喜华视的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拟自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晟喜华视借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每项借款的方式、金
额、利率、起止期限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周伟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周伟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周伟成拟向晟喜华视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借款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拟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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