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公告2016-01-16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6-00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或“公司”)于2015年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绍兴
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投资”)、刘宇、王渤、徐荣华、喜临门2015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406,89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并与各发行对象签订了《关于喜临门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
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股份发
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与原认购对象徐荣华签署
了《徐荣华(作为认购人)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关于喜
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该等方案调整事项及《终止协议》的签署事宜
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或“公司”),法定
代表人:陈阿裕
乙方:徐荣华
1、双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尚未生效。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喜临门取消向徐荣华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资金,徐荣华不再参与认购喜临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双方确认,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
或纠纷,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3、本协议自喜临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徐荣华签字后
成立,且经喜临门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4、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三十日内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四、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徐荣华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的认购,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未来持续更好地发展,增强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可行性。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