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16 年 4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