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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03 月 11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04 月 24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合锻股份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暂缓实施的
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04 月 27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06 月 06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08 月 22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
品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
事会 2018 年度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并认真审阅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各项文件、报告。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
决议事项及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严
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
控机制。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未发现有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和专项事项的审查,对公司财务制度
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的行为。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
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
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有效提升了公
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
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确保公
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