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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共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7,8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
 时,因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除上述已离职或退休
 人员外)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共计 1,758,900 股限制性股票亦将由公司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5,307.4794 万元变更为 45,070.809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307.4794 万
 股变更为 45,070.8094 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307.4794 万元。                    45,070.8094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5,307.479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45,070.809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