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共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7,8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
时,因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除上述已离职或退休
人员外)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共计 1,758,900 股限制性股票亦将由公司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5,307.4794 万元变更为 45,070.809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307.4794 万
股变更为 45,070.8094 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307.4794 万元。 45,070.8094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5,307.479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45,070.809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