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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23,006.30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和
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