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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讯科技: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筱龙女
士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董事、副总经理周筱龙女士于 2020 年 7 月 13 月卖出公司股票 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8%,平均成交价格为 6.8 元/股,成交金额为 272,000 元。
因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日 7 月 22 日前 10 个交易日为窗口期,本次
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中关于“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
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
    经公司自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初稿于 7 月 20 日完成,不存
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窗口期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筱龙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并
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将组织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