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公司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讨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
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
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9,948,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5,595,845.60 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
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我们认为,上述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
述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董事会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认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
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
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 2018 年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在我们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该等事项通
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
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17 年度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
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3、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出的预计。
五、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子公司项目建设提供有
力的资金保障,使项目建设能顺利进行,早日实现效益将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和加快实现战略目标。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1、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我过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
要,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
的作用。
3、公司董事会出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对加强内部控制的努力方面比
较明确。
独立董事:朱仲力、张晓彤、姜风燕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