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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通联: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3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
易、资产管理、研发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采购、销售业务,质量和安全生产、重大投资,子公司管控。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18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情况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年内不控制范围体系
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利润总额的 10%<错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报                    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所有权者(含少数股东     所有权者总额的 3%<   所有权者总额的 1.5%<错   错报≤所有权益总额的
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                  报≤所有权者总额 3%       1.5%
说明:
以上四项认定标准,按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
                   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重要缺陷
                   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告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2000
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2000 万元(含    500 万元(含 500 万)以
                   万元以上的内控缺陷
                                               2000 万)                 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股份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对定期报告披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的影响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影响                        露造成负面影响
                                                                         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重要业务未按照制度办理对经营管理
              和企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
              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公司因管理失误致使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
重要缺陷      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
重监督机制,内部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公司将立即开展整改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
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
重监督机制,内部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公司将立即开展整改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
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涵盖了公司各个方面,2018 年度以强化执行和不断完善内控作为内控工
作重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正常。2019 年度公司将更加严格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积极改进
内控流程中不足,完善内控人员配置,促进内控体系的不断优化,保证内控体系的得到切实运作。同时
2018 年公司将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曹文洁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