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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禾味业:千禾味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8,224         28,224        2021 年 7 月 5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8,224 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千禾味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
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依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节“二、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蒲辉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公司有权单
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蒲辉共计 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8,22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215,912 股。具体
回购注销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蒲辉                    中层管理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本次回购专用账户,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
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244,136           -28,224     4,215,91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4,566,246                 0   794,566,246
              股份合计           798,810,382          -28,224    798,782,158




       四、说明及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
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
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