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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04-2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我们作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波、徐甘和公司董事陈文 3 名成
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1、2020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0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
    4、2020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
年报初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聘请的外
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20 年度,众华所在审计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恪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向公司建议续聘众华所为
公司 2020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制定的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执行情
况进行了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内审部制定的计划合理全面,审查范围及内容涵
盖了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重点,出具的审查报告
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提请领导层关注事项起到了建议性作用。
审计委员会通过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在经营中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开展、推进工作,把控关键点,起到风险防范作用,
有利于公司更加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与众华所的沟通,切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就遇到的问题向众华所寻求建议,并提请公司领导层关注。众华所通过沟通能够
从审计角度提出问题,对公司内审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就报告反映的公司经营
状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与领导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现状,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公司
共发生 3 笔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文、周波、徐甘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