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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4-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全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1501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

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1,111 股,发行价格 28.8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80 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用共计 11,160,000.00 元后,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88,839,996.80 元;另扣减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48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88,359,996.8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 58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项目实施主体
 1       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    21,122.00           21,000.00       公司
 2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     8,995.00            8,150.00       公司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610.27            2,350.00       公司
 4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836.02            3,500.00       公司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公司

                                        1
 -                   合计                 52,563.29               50,0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8,836.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891.3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6,299.35
               本年度使用金额                                                   3,591.97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62.27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87.5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994.45

         相关募投项目的具体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               21,000.00                 5,885.11
     2       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                8,150.00                 8,083.03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350.00                 1,972.07
     4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500.00                          63.86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887.25
     -                     合计                       50,000.00                29,891.32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2
    ①、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0120060000907                      820,164.63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698277686                            3,575,435.58
 上海银行漕宝路支行      3002985283                           1,496,251.08
 平安银行南京西路支行    11017435222002                         928,671.93
 中信银行青浦支行        8110201012700446903                  1,123,943.61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40372126800                                     -
 合计                    -------                               7,944,466.83


    2017 年 6 月 6 日,中国银行闵行支行已销户。

    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2,000,000.00 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住宅全装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全装修业务布

局出发,选取若干大区作为业务中心,进行周边拓展、辐射、联动,以中心带动

周边的方式,实现资源互补互助,共同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当开发商对项目进行招标或邀标

时,公司需在项目实施地设立临时的项目中心,参与开发商招标或邀标工作。另

外,该临时中心还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当地建委报建等工作。开发商通常选择

全国重点省市作为项目开发地,由于优质区域和优质项目的集中效应,几年来公

司在北京、武汉、西安、成都、重庆、杭州、南京、广州、珠海等地设立的临时

中心经过长期运维已具备了一定规模并能独立运作,已陆续升级为公司区域中心,

实现了“大区建设,联动周边,共同发展”的目的,业务范围和规模已达到公司

战略布局的要求。考虑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及相关业务的区位一致性,为避免

重复投资,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区域中心


                                        3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436.14 万元(包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利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

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避免了重复投资,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

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全筑股份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已经全筑股

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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