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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全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筑2020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328.45 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60 万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①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昌平路支行     03425300040012723
                                                                                  -
 (变更前:中国农业银行上   (变更前:03431800040006242)
 海市西康路支行)

 中信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7313910182600035065                                  -
 中国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436468468146                                         -
 上海银行漕宝路支行       0300255055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1014741201006                                  0.60
 海分行
 合计                     -------                                         0.60

    2016年3月22日,中国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已销户。

    2016年3月25日,上海银行漕宝路支行已销户。

    2017年5月10日,中信银行上海青浦支行已销户。

    2018年11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昌平路支行已销户。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①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0120060000907                           82.02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698277686                                  357.54
 上海银行漕宝路支行       3002985283                                 149.63
 平安银行南京西路支行     11017435222002                              92.87
 中信银行青浦支行         8110201012700446903                        112.39
 中国银行闵行支行         440372126800                                     -
 合计                     -------                                    794.45

    2017 年 6 月 6 日,中国银行闵行支行已销户。

    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200.00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①、活期存款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华夏银行上海自贸
                                     10561000000199764                        1.18
上海全筑控股集   试验区分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上海青浦
                                     8110201012701195380                      2.00
                 支行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280000003864                       147.50

上海全筑装饰有   华夏银行上海自贸
                                     10561000000199594                      312.77
限公司           试验区分行
                 中信银行上海青浦
                                     8110201012401189898                    163.67
                 支行
合计                   -------            -------                           627.11

       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7.15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15年3月17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5】第2670号),公司已投资
 10,650.70万元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0,650.70万
 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
 金9,229.82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上方案已实
 施完毕。上述置换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20)第4709号专项鉴证报
 告确认。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
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
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含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上海全筑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并出
具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众会字(2021)第03636号),认为: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全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全筑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同时,经核查,全筑本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