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交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对照表2018-04-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对照表
为了完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和预警标准,公司对原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及
职责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具
体如下(修改的内容以黑体加粗字体显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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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证券法》、《德力西新疆交通运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 法》、《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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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
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
3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
方案,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分
析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 3 名董事
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 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
比例,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应是会计专 以上的比例,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应是会
业人士。 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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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由会 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应当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
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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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工作细则的
的,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 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
员。 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 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工作
下设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 机构。
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 下设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
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初审 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
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
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将外部审计机构的服务费用提交董事会审
的建立和实施; 议;
(三)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建立和实施,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制度的执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行及内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计与风险控
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 制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负责人直接汇报公司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
(五)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题;
沟通; (三)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六)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财务报告信息及其披露;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七)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控制度 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
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 的重大问题等;
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 (五)检查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质量;
建议;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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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财 (六)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务风险; 财务报告信息及其披露;
(九)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七)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控制度的
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建立一
套较完善的审核体系,规范公司各项业务
的操作管理流程,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
任追究提出建议;
(八)检查公司财务监控体系、风险管理
及内部控制系统,监督评估公司存在或潜
在的财务风险、内控风险及缺陷;制定风
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并及时向董事会
汇报。
(九)协助战略委员会对正在执行的战略
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对公司的潜在
风险提出预警,以防范风险的发生。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前款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工作
6 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 细则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
员会会议决议,并将决议连同相关议案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决议,并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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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董事会作为其决策参考。 议连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作为其决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 策参考。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第十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职权
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
益。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的利益。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及对 第十二条 证券事务部在公司相关业务分
应部门负责人协助审计委员会工作并提 管领导及对应部门负责人协助的配合下,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负责做好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决策的前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期准备工作并提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书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面资料,以供其决策: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7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或评估报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或评估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五)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
报告;
(六)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对审计 第十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应
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 当对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评议,并将相
决议材料上报董事会讨论。 关书面决议材料上报董事会讨论,包括: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
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经得到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经得到有
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
是否客观真实; 否客观真实;
8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
法律法规的要求; 律法规的要求;
(五)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 (五)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
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六)其他相关事宜。 (六)关注公司的整体运作,进一步规范
公司的业务流程及管理结构,并且及时、
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
(七)对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对外投资项
目等,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预警告示;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 第十四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分
次。由召集人或两名及以上的委员提议 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
9 召开,讨论审计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事 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由审计与风险控制
项时,公司应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 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由召集人或两名及
会议召开前至少两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讨论审计与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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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 制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时,公司应召
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
主持。 两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 第十五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应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 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
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10 委托出席,视同出席;每次会议现场到 出席,委托出席,视同出席;每次会议现
会委员不得少于两名;每名委员有一票 场到会委员不得少于两名;每名委员有一
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 第十六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表
举手或书面表决。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 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特殊情况下会
通讯表决的方式。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通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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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方式参会的委员需要将个人审议意见和
建议详细记录在会议表决票上并签字确
认。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请 第十七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必
工作组成员列席委员会会议,也可邀请 要时,可请下属工作组成员列席委员会会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议,也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
席会议。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聘 第十八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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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为其决策提供专 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为其决
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负担。 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第十九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应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
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 第二十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或
会秘书应最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通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最迟于审计与风险控制
13 过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 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次日,将会议决议
董事会通报。 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会议决议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与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与会
会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如有委员违反保密义
14 务,应由董事会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如属
实,泄密委员应辞去委员职务,并视情节
严重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追究其责任。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本细则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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