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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思德: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03 月 0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307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计人民币 32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
费用共计人民币 53,526,5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9,473,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03 月 24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03 月 23 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
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 28 日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其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6 万吨聚氨
                                         0129230000000165
 份有限公司         司新港支行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125903567910604
 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301015520006030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1                 设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6 万吨聚氨
                                         0129210000000246
 有限公司           司新港支行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125905215510704
 有限公司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营销与
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相对应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
11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销前专户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江苏美思德   招商银行股份                     有机硅表面活性
化学股份有   有限公司南京   125903567910604   剂研究中心建设    12,885.12
限公司       迈皋桥支行                       项目

南京美思德   招商银行股份                     有机硅表面活性
新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南京   125905215510704   剂研究中心建设   966,614.83
公司         迈皋桥支行                       项目


   合 计           -               -                -          979,499.95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至
2019 年 01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979,499.95 元(包括利
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
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
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
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2019 年 01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 979,499.95 元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零,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 2019 年 01
月 31 日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2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