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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华脉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并按年利率 5%收取利息费用。
   因关联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江苏馨德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德高分子”)未向控股子公司华脉光电
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华脉光电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0 次,
借款金额为 0 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满足日常周转资金
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并按年利率 5%收取利息费用。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关联人亨通光电、馨德高分子未向华脉光电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根据《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认定
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
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
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因以上关联人均未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同比例的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序号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0            55%
  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0%

  3       江苏馨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
                     合计                          10,000           100%

      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亨通光电、馨德高分子持有公司控股子
公司 10%以上的股权,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6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峰
      注册资本:195274.5341 万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8 号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
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
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消防产品、海洋观测设备、
海洋油气设备、环境监测设备、数据中心机房配套产品(含供配电设备、空调制
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系统的施工、维护、
工程项目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监理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亨通光电资产总额 4,848,472.42 万元,
负债总额 2,514,276.9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38,414.35 万元,净利
润 106,175.8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亨通光电资产总额 5,198,799.83 万元,负债总额
2,834,446.63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05,722.44 万元,净利润
67,108.23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馨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顾永兰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兴园路 99 号
    主营业务:高分子材料、通信光缆、电力电缆护套保护材料、机车电缆、船
用电缆、太阳能电缆、海上石油平台电缆及绝缘料、低烟无卤护套料、汽车电线、
电力控制电缆、特种光缆无卤护套料制造、研发、销售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馨德高分子资产总额 29,697.86 万元,负债总额
23,578.6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617.18 万元,净利润 2,600.35 万元。
(该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馨德高分子资产总额 30,732.52 万元,负债总额
22,140.03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1,875.19 万元,净利润 2,508.40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
    (二)本次借款方案
    本次借款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的具体事宜。基本
方案如下:
    资金需求方: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借款年利率:5%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关联交易定价方
法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华脉光电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0 次,
借款金额为 0 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用于华脉光电日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脉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
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密切关注华脉光
电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如发生或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
降低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借款利率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借款
是为子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定价公
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项借款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我们同意该项借款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
合理,有利于缓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借款事项。

    六、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除本次借款事项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华脉光电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
联交易累计次数 0 次,借款金额为 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持股比例累
计为华脉光电提供担保 16,5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