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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及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并参照《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及预案修
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调整前: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6.3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

                                    -1-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担保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
化;

   (5)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受托管理协议(如
有)的主要内容;

   (6)拟修改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6.4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调整后: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
    16.3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担保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
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6.4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3-
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
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

    预案章节               预案内容                      修订情况
                                              明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   以及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
二、本次发行概况
                   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会议的机构或人士中关于受托管理
                                              人的具体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