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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认购承诺分别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可转债事项承诺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
短线交易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吉房
开”),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 2,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25%)协议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邓维加先生。为避免短线交易,永吉房开
作出如下承诺:“1、如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含)前启动本次可转债
发行(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早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含),则本公司将不
参与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2、如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含)及以
后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含),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3、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减
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债;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
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维加(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邓代兴(董事)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承诺如下:“1、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2、除通过
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间接参与本次可转
债发行认购的情况外,本人不以直接或其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3、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
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债;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
减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债

事项承诺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贵州裕美纸业有限责
任公司,除邓代兴先生外的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
确认函如下:“本公司/本人不参与永吉股份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发行认购。”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